一、砌筑前的要求
1. 砌塊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防雨措施,運輸裝卸時嚴禁摔、擲、翻斗卸貨。
2. 砌塊進場后,要做好防雨措施。施工時砌塊不宜露天堆放,尤其在春、夏兩季,應堆放在有遮蓋的地方;如條件所限只能在露天堆放時,應堆放在地勢較高的地方,做好排水處理。
3. 合理安排好工期,不可盲目趕工。須保證有28天的養護期,才能上墻砌筑。
二、砌筑要求
1. 砌筑前按砌塊尺寸計算好皮數和排數,檢查并修正補齊拉結鋼筋?稍趬Ω款A先澆筑一定高度(宜為50mm)的與墻體同厚的素混凝土。
2. 砌筑砂漿宜采用混合砂漿。
3. 砌筑時必須坐漿飽滿,去除表面浮灰。
4. 水平灰縫厚度為15mm,豎向灰縫寬度為20mm。
5. 水平、豎向灰縫的砂漿飽滿度要求≥80%,
6. 不得用磚刀砍磚,需用鋸子切割。
7. 砌塊與墻、柱相接處,須留拉結筋,豎向間距為600mm。
8. 在跨度或高度較大的墻中設置構造梁、柱,具體做法詳見結構設計總說明。當結構設計總說明中無明確規定時,按下述要求:當墻體長度超過5m,應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;當墻體高度超過3m(≤120厚墻)或4m(≥180厚墻)時,應在墻高中部增設鋼筋混凝土梁。
9. 加氣混凝土外墻墻面水平方向的凹凸部位(如線腳、雨罩、出檐、窗臺等),應做泛水和滴水,以避免積水。
10. 由于不同干密度和強度等級的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性能指標不同,所以不同干密度和強度等級的加氣混凝土砌塊不應混砌,加氣混凝土砌塊也不應與其他磚、砌塊混砌。